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党支部坚持“党建强业务,业务促党建”的工作思路,以支部党员“能动履职”为抓手,找准党建业务融合结合点、切入点、落脚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质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立足架梁立柱,搭建党建和业务“融”的平台
(一)在理论学习中融合。始终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巩固党史学习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支部学习和业务学习统筹抓,设立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室,实行处务会、支部党员会“逢会必学”和支部党员“轮流主讲”制度,及时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理论学习感悟、把握业务工作方向;每名支部党员就本职岗位融入党建工作开展理论研究,从业务实践中总结能动履职的新办法新方式,轮流“每月一讲”上党课,不断增强支部党员理论学习的参与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二)在支部建设中融合。聚焦政治功能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业务效能强、服务基层强、组织队伍强的“六强”标准,大力实施支部建设“堡垒工程”。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坚持把主题党日作为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近两年,按照“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的“四有”标准,通过学习优秀典型、接受红色洗礼、分享先进经验等方式办好、办活支部主题党日17次,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将能动履职成效、“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批评和自我批评内容,2021、2022年共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3次,查找支部问题9个和个人问题62个,逐一对照整改,在党内组织生活“大熔炉”中不断将党建+业务熔铸成型。
(三)在制度机制中融合。牢固树立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的思想,坚持“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实行党建工作和业务管理“双向纳入”,同调度、同点评、同考核。将援疆援藏、表彰奖励、基层院建设等业务工作纳入全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将人员选派、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放在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上研究,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点评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将支部工作纳入全处业务工作内容,在业务月讲评中点评每月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把促进业务发展作为衡量支部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准,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激发支部党员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抓实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和业务“融”的基础
(一)强化党务干部培养。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明确支部书记岗、组织委员岗、宣传委员岗、纪检委员岗,分解细化支部职责,由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实现党建、业务“一肩挑”,结合《综合处工作岗位设置与工作制度》《综合处工作岗位及工作分工安排》等业务工作制度,将业务综合岗、事务综合岗等业务岗位的年轻同志纳入支部委员岗,参与党建工作谋划、讨论、实施,促进党务干部懂业务、业务干部懂党务,不断培养党建和业务工作“后浪”。
(二)强化党员作风建设。制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措施》,对出现违规现象的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先接到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提倡接待基层人员落实办理事项有回复,接待来访有笑脸,交流座谈有茶喝,就餐时间有接待的“四有”工作规范,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确保形成闭环应用,通过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掌握实情,健全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在精文简会上实现控总量、提质量,进一步把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解放出来。
(三)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坚持严在平常、管在平常,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支部党员集中观看《代价》《贾小刚案警示录》《背叛的代价》等在业务岗位上丧失党员初心使命的警示教育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针对核心业务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新入职、任职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围绕“思想解惑、工作解难、心理解压、生活解困”目标,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贯穿业务始终,做到专项工作开展必谈、岗位变动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家庭变故必谈、组织处理必谈等“五必谈”,两年来开展日常性谈心谈话30余人次,时刻保持全体支部党员精诚团结、凝心聚力,努力打造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的优秀党支部。
三、聚焦能动履职,提升党建和业务“融”的质效
(一)在纾难解困中涵养党员情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积极了解新疆、西藏兄弟院的需求,精准选派业务骨干,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计援助西藏山南和新疆吐鲁番检察机关47人、725万元,湖南省检察机关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作经验交流。抓好暖检爱检工作,出台《基金会湖南省检察干警基金会章程》《湖南省检察干警基金会慰问标准和申报审批流程》,开展2020-2021年度抚恤救助检察干警活动,以实际行动为重大疾病、因公致残、因公牺牲的干警及家庭提供组织温暖,共抚恤救助检察干警238人,发放抚恤救助金275.5万元。
(二)在服务基层中在践行党员初心。引导党员聚焦基层,主动倾听基层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做到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在奉献。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党员干部的广阔舞台,制定《2021-2022年省院乡村振兴驻点村峡峪河村乡村振兴工作规划》,选派三名党员扎根乡村振兴点积极参与产业发展、人文建设和人居环境等各项工作,推进“三大民生工程”建设,解决群众所急所盼,2021年省院驻村工作队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抓实基层院建设工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基层检察院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基层院建设中政治建设、班子建设等六项重点任务,发挥“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促进作用,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帮助基层院、基层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93个。积极推动薄弱院“脱薄争先”,将最高检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细化为6大块23个方面47项具体工作,组织开展“4+4”先进院与薄弱院对口联系帮扶,互派业务精湛的党员干部驻点帮扶、跟班学习,搭建“面对面”“案对案”“圈对圈”三个帮扶平台,4个薄弱院核心业务数据均在辖区基层院中排名前列,薄弱基层检察院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受到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充分肯定。
(三)在综合服务中彰显党员价值。以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创新开展综合材料交流活动,实现撰写综合材料由“会”到“精”的转变,12篇政治工作综合材料被高检院刊发。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高素质现代化检察队伍”主题调研征文活动,收集征文203篇,对4个单位18篇优秀稿件进行通报表扬。支部党员主动请缨参与社区一线疫情防控3人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做实表扬表彰,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表扬活动的通知》,规范完善检察机关表彰奖励规定流程,完成2021年度67个集体、358名个人记功奖励,为141名检察人员颁发“从检30年检察荣誉章”,营造奋勇争先浓厚氛围。
责编:admin
来源: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