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主持召开2021年第6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湖南省委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两个五年规划的历史交接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贯穿了鲜明的人民立场,具有极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大会决定了一系列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事项,形成了一批根本性、制度性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大会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计划、预算草案,对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作出了部署。大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案,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更好履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大会通过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就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叶晓颖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以务实功、求实效的作风推动新时代湖南检察工作干在实处、争创一流,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热潮。全省检察机关要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形式,迅速掀起传达学习、宣传宣讲、贯彻落实的热潮,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贯穿其中的思想观点、思路举措和工作方法,用心领会“国之大者”和人民至上的浓浓情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湖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积极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发力点、结合点。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湖南自贸区建设等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着力为湖南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以法治的力量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夏季攻势”工作,积极投入“长江十年禁渔”、长江干支流治污治岸治渔、洞庭湖生态环境修复,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法治的力量助推美丽湖南建设。
三、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促公正各项工作,服务保障平安湖南、法治湖南、清廉湖南建设。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四大目标”,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依法妥善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责任扛在肩上。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继续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处置综合治理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法办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力度,服务保障清廉湖南建设。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抓实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工作,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和毒品犯罪检察工作,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真正把“案—件比”降下来。配强民事检察力量,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水平,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树立“案结事了政和”的监督理念,确保行政办案规模稳中有升,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把行政检察“短板”补齐。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保数量、提质量、优结构,聚焦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五、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之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全面梳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健全与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办理人大转交办案件和关注事项。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新时代湖南检察工作干在实处、争创一流。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的重要任务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狠抓落实。坚持不懈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质,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检察“铁军”。坚持从基层着手、从基础做强、从基本能力抓起, 为实现“湖南检察主要业务工作挤进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省检察院办公室综合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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