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湖南高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省防汛和安全稳定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自觉把安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纳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整改整治工作中,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和案事件发生,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要守牢安全底线,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重大恶性犯罪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加强行刑衔接,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社会大局平安稳定。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信访“321”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围绕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各板块做好风险矛盾排查“前半篇文章”;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教育疏导、稳控处置等工作,运用“五步工作法”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后半篇文章”,一体做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要压实安全责任,全省法院坚持“一盘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确保各类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调度和处置;深入开展法院机关、人民法庭、干警履职等方面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有力保障庭审安全、机关安全、人身安全和廉政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具体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府院联动,为全省安全发展形势稳定向好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欧阳福长
来源:省高级人民法院